每一个孩子的英雄梦,都值得被守护

我小时候有很强烈的超级英雄梦。

我之所以在英雄前加上超级二字,是因为我所说的英雄,并非是二次元中可以接触到的真实英雄。

70末到80后的人们在30年前经历了一次动画片的巨大冲击,在其后大约十数年的时间里,陆续接触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超级力量,这成了当年孩子们的盛宴。

这当然并不能算是激发孩子英雄梦的唯一诱因。在心理学上,英雄心理是人类本身一个相当普遍的需求,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在孩子时最为表现最为明显,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认真思考过拥有了超级能力或者一把神器要如何使用的问题。

在那个动画片冲击阶段之前,我们的超级英雄情结也是有处寄托,比如孙悟空、哪吒或者神笔马良,但它们太过熟悉,并不足以激起很高的情绪。这些外来英雄的到来,无论从背景到力量都比较新鲜,将这种情绪带到高潮。

事实上当年我自己以及我所见到周围的孩子们,大多数对英雄的超级力量以及力量背后的正义感和高尚情操都相当尊崇,视其为偶像。他们在讨论起心目中的英雄时,充满崇拜、表现亢奋、手舞足蹈,很多在上课时被老师薅起来都不带张嘴发言的孩子,在此时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吐沫横飞。

在那个年代,如果总结什么话题可以让孩子们自发讨论并引起强烈共鸣,那么除了交流如何科学的挨爸妈抽之外,动画片里的各路超级英雄绝对可以排在第一。

我们那时对于超级英雄的追捧大致分为两种。一是行为语言模仿,二是外貌形象。

第一种对超级英雄的追捧很容易实现,因为它不需要什么成本,只需要记清楚英雄们的动作、口号和口头禅就可以玩得非常畅爽,在孩子聚众游戏中也最为常见。可以说,我们当时对各路超级英雄的模仿蔚然成风,台词张嘴就来,身段挥手即是。

比如我曾经提过很多次在80后小孩心目中封神的恐龙特急克塞号中的主角克塞,孩子只需要按照套路,找个高处儿蹦下来——因为克塞出场是作为人家大炮的炮弹崩出去的——落地时做出几个类似第七套广播体操的动作,然后高喊一声“克塞前来拜访”,就可以英雄上身了。

克塞前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有一段时间我们大院儿里经常可以看到四处乱蹦的孩子。

院墙上、煤堆上、杂物上、台阶上,一个没注意“嗖”就蹿出一个孩子,他们落地后先是双手乱比划,然后嘴里还要叨叨叨,不知道以为集体撒癔症,神经病院气质浓厚——节假日时人口儿一多,整个院儿跟进了蛤蟆坑一样,看着眼晕。孩子们行为虽然诡异,但内心都是正义,比如看见叔叔阿姨们需要帮忙了,孩子们就会以跳出来的方式、前去拜访拜访,行助人为乐之事。

后来不知道哪个孩子把一位买菜回来的老太太吓得坐了一屁股墩儿摔坏了尾巴骨后跑了——我猜测是想帮老太太提拉菜兜子——助人为乐改肇事逃逸了,老太太自己又没看清,无处申诉,于是克塞们被各自爹妈揪回屋里一顿集中拾掇,院儿里克塞的哀嚎声此起彼伏,算是刹住了这阵瞎特么拜访的风气。那可能是超级英雄败得最惨的一回。

还有红极一时的希瑞公主。看过《非凡公主希瑞》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位变身之后烈焰红唇、身材火辣、衣着清凉的女英雄,走起路来风姿绰约、仪态万方。

当年一男性小伙伴极度喜爱希瑞公主,见天儿站在院儿中间,特意只穿一个小裤衩儿扭着胯、倒举着家里的扫炕苕帚高喊“赐予我力量吧!”,然后妖娆的走起台步,我们就在边上欢呼雀跃,认为他参透了希瑞的精髓,完全是个英雄了,直到他母亲冲出来叫骂“小兔崽子你是不是又动我口红了!”把他灭掉,深刻了解到:甭管谁赐予的力量,也扛不住爹妈拆台。

说到这儿,就不能不牵扯到第二种追捧,外貌形象的追捧,这有点像现在COSPLAY的雏形。无论你在台词和身段上如何专业,倘若一身背心裤衩运动服,就总觉着有点儿不到位——一个穿着背心裤衩的英雄,一副温饱都没有解决的熊样子,是多么的不体面,破衣烂衫的,谈什么拯救世界?

还拿克塞来说,蹦蹦跳跳装蛤蟆精做一套广播体操很容易,但人家那一身行头就很难解决。当年正红色连体皮衣绝无处可寻,遑论红色头盔。这基本上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再比如说人气极高的布雷斯塔警长,如果没有顶牛仔帽,胸口上不别上一枚警徽,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鹰的眼睛、狼的耳朵、豹的速度和熊的力量,太寒酸。但那个年代,大檐帽好找,牛仔帽可是稀缺极了。所以我们大多数时候无法展现熊的力量,而仅仅一副熊样。

行头跟不上的问题在当年给很多孩子留下了极大的遗憾——哪怕不是英雄制服,仅仅把英雄形象印在身上的像点样衣物也是少之又少。一是当年在穿戴方面的物资确实匮乏,二是即便是有零星的有关超级英雄的文化衫,家长在孩子们身上有限的衣物预算,也绝不会花到这上面去成就孩子的英雄之路。

但追星之心无法阻挡,于是我们就千方百计从生活用品中解决。

比如我自己就有一套百搭的行头:雨鞋、手套和被套。这是我在我认知中的基本装备——英雄的手一般都不怎么漏着,脚下没鞋穷半截,英雄脚下没靴子就更说不过去,而被套,系在脖子上就是全面提升气质的最潇洒的披风。

我尤其要说到这双雨鞋,它是我的镇店之宝,天蓝色的鞋身,黄色鞋底,这是非常二次元的配色,在当年极为少见。它质地厚重,版型很正,扮起英雄有模有样。我视之为珍宝,极度喜爱,以至于英雄气概上了头,大晴天也要穿出去耍。

这双雨鞋使命终止于一次宇宙大作战,那是亚特兰蒂斯侵略者从外太空回来对地球攻击最猛烈的一天,我作为领袖白金龙驾驭大白鲸进行顽强抵抗,我当时穿着一身装备在我家楼下小花园里狂奔,用尽全力,因为我深知动作稍慢地球就面临灭顶之灾。就在我马上就冲到敌方战舰之下时,因雨鞋不跟脚且鞋底摩擦力过大,我脚下一搓,以一个教科书般的狗吃屎姿态脸朝下摔翻在地。站起来时我双唇连同人中部位鲜血淋漓,肿如狗嘴。

我捂着嘴跑回家,我母亲问我:“你这嘴怎么弄的?”

我说:“fāi了一跟头。”

我妈说:“你傻吧,穿雨鞋出去跑能不摔吗?”

我说:“我不fǎ,我fāi跟头跟fuān雨鞋没关系。”

我在那时真心认定这与我的战靴无关,我的狗嘴是维护和平的代价,我为此据理力争,但我妈更在意我说话漏风。

这双鞋最终跟我的屁股一起被我妈好好拾掇了一番后被锁入高阁,不下雨我绝碰不到。

再后来,它就小了。

我说这几件事的目的是想表明,孩子的英雄梦是认真的,他们想做英雄的心,也是认真的,他们所寄托在英雄身上的维护正义、锄强扶弱、无私忘我、不畏艰难的感情,都是认真的。但在我们那个年代,大多数孩子们的英雄梦在走上社会前就早早被父母的轻视和敷衍打破。

后来我长大,像每一个成年人一样,受欲望、现实、利益的禁锢,做事情总有诸般顾虑,认为做个普通人已不容易,何谈做英雄?时间久了,我竟然逐渐淡忘了自己那豪迈的英雄梦。

直到我当了父亲,我看到我儿子重现昔日我对超级英雄的崇拜和喜爱。

我儿子最早正式接触的英雄是漫威宇宙的美国队长。在他大约五岁的时候,我在家里跟他一起看了《美国队长》第一部,他表现出极度激动,手舞足蹈,差点让我放弃带他去电影院看第二部。他当时用不太成熟的语言比较费力的断断续续表达出了他的感受:1,美国队长厉害,帅,猛,他很喜欢;2、罗杰斯从一个虚弱普通男子变成了一个精神领袖,带动着其他人一起对抗九头蛇,他更喜欢。

这个回答让我觉得有点吃惊。我以为他这个年纪,超级力量是他兴趣的最大来源,但我发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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