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经批准可借新还旧
地方债经批准可借新还旧
财政部近日制定并下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 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地方财政要白癜风的医院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如果届时还本确切存在困难白癜风遗传,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至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对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办法还强调,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动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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