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喝酒写诗赏美女,白居易还干些什么

文/简书作者:毛公子的文殊坊

系列之一少年天才

经历了二十余载的寒窗苦读后,终于在9岁那年,白居易进士及第了!

为了表达心中难以抑制波涛暗涌的兴奋与激动,新科进士们曲江宴会后,他潇洒地在大慈恩寺塔上挥毫抒意:

?

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

大慈恩寺塔何许地方?

那可是唐都长安城里最耀眼的政治文化交流中心,文艺圈名流与政商界新宠云集辉映的地方。

白居易的上述动作,一经潜伏四周的新闻狗仔的渲染报道,无疑跟今天在CCTV频道循环播放自己的专访报道一样,以至于唐宪宗很快就慕名提拔他为翰林学士,当然这是后话。

那么进士及第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从最开始的考童生算起,唐代进士的录取率达到残忍的万分之一,相比于如今的国家级公务员考试丝毫不逊色,甚至略有过之。

但回报也是非常丰厚的,只要考中进士,分配的官职至少是个县令,摇身一变就是县市一级的领导,所以当年范进老先生中个举人都高兴的发了疯。{坊主叨叨:范进大哥,还记得胡屠户糊满猪油的大巴掌么?脸好疼}

白居易当年不仅从千军万马中一骑绝尘,而且是拿了全国第四的好成绩!

人不疯狂枉少年,至此,也就可以理解白居易当时为啥那么激动了。

天上的太阳似乎就变成了舞台上的镁光灯,齐齐朝他打了过来,瞬间照亮了他年少有为的得意人生。

但白居易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此刻的锋芒毕露,将会给即将迈入仕途的他,埋下怎样的伏笔。

历史上凡是伟大的人,似乎必有天赋异禀之处。

据《新唐书》记载,白居易幼年就“聪慧绝人,襟怀宏放”,{坊主叨叨:据史书记载,因为过于用功苦读,导致口舌都磨烂生疮了,现在想来不科学,宅男,该进补维生素啦}并且特别擅长写文章。

擅长到什么程度呢?

在十五六岁,也就是我们还在上初中为字小作文绞尽脑汁的时候{坊主叨叨:一想到当年催魂夺命的40分钟字,就莫名地脑瓜生疼},白居易就“袖文一篇”,来到京城长安,去干谒当时的文坛巨匠之一顾况去了。

顾况这个人,文采画技相当的好,但脾气却是相当的臭。

面对毕恭毕敬站在面前的小鲜肉白居易,他半句假意赞赏都不肯给,斜睨了一眼拜帖上的名字,就硬生生地来了句:

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有失其在文坛的声望,难怪《旧唐书》里直接了当地白描“况能文,而性浮薄”,并且还没理由的自傲,常感叹“后进文章无可意者”。

真真儿难以想象,就这样一个人,竟然是历史上有名的“红叶传情”浪漫爱情故事的男主角?!{坊主叨叨:次奥……我的眼睛……}

当然少年白居易也不是吃素的,依旧毕恭毕敬静候一旁,满心期待峰回路转。

等到顾况翻阅至《赋得古草原送别》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句时,立马惊呼道:

吾谓斯文遂绝,复得吾子矣!

对原创文字的爱好,甚于对自己名气的维护,想来这位顾况老兄也是性情中人。

后来的故事,大家也就知道了,顾况逮着场合就夸赞白居易的文笔,没过几年,白居易就基本名噪长安了。

名噪长安的直接作用,就是给当时以推崇学而优则仕的李氏王朝很大的舆论压力:

这么会写诗的人,你朝廷都不录用?!{坊主叨叨:纳尼?会写诗就能做官?宪宗大大,打油诗算不算?}

这就是普通百姓的视角,总以为会写诗就必须去做官,而且必然是个好官。但无数历史故事证明,会不会写诗,和能不能做官,真的没有半毛钱必然关系。

而且当9岁进士及第,真正步入仕途后,白居易也才开始意识到:仅仅会写诗,是远远不够的。

系列之二痴诗情结

初中的时候,语文课的古诗文单元,总是避不开白居易。戴着眼镜的老师一板一眼地解释“平易晓畅”:

随便拿到大街上,找个不识字的老太太念一遍,都能听明白。

然后老师话锋自然一转:再看看你们,写的啥?我都看不懂?这叫作文?

班级同学极其配合地,默默低下头,装作一副悔改样,内心里俨然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那一刻,就意识到,我们和天才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可等到上了大学,窝在图书馆看完整卷白居易诗集后,竟然发现,我的水平,直接就赶上了当时唐朝的街边老太太,{坊主叨叨: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里其实是恐慌中有点小小的得意的}因为整个过程我也基本没查啥史料。

但如果据此就说,白居易的诗看来很平常嘛。

那就大错了,如果真是平常无奇的话,也不会流传千年而不衰了。

平中见奇,淡中出真,这才是精髓所在。

拈两首来,随意感受下:

某天,白居易心血来潮,想要亲自砍掉一棵树,然后边砍边念叨:

?

一朝持斧斤,手自截其端。

万叶落头上,千峰来面前。

平常?是的,太平常了。但后面接着又来了一句:

?

又如所念人,久别一款颜。

Duang的一声,这首诗自言自语的叨叨,瞬间就提升了一个境界。

就像你去车站或机场,去接一位许久没见面的老朋友。

可能他/她的面容身影在你脑海里千万遍闪过,但见到面的那一刻,在拥抱寒暄之前,你还是会小小地愣一下,是他/她吗?有点不一样了哦。

再有,某天白居易出门,不知会友还是办事,来到建昌江边准备渡江,因为船还没来,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白居易又信口而出:

?

建昌江水县门前,立马教人唤渡船。

简直就跟说话一样直白,如果我们语文老师在,肯定会说:动不动脑子?!就这开头,鬼都吸引不来,还想得高分?!{坊主叨叨:罪过,罪过,语文老师们请原谅这些零散拼凑的记忆吧}

但是老白接下来这句,简直是晴空惊雷啊:

?

忽似往年归蔡渡,草风沙雨渭河边。

一句话道破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

这种感觉,马尔克斯在他的《百年孤独》的开篇里有过,晏殊在他的《浣溪沙》里有过,贾宝玉在第一次见面搭讪林黛玉的时候,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更是堪称经典。

看来老白之所以成为老白,是有原因的。

前两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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